北京吉威空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吉威空間”)回復科創板首輪問詢。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在科創板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吉威空間主營業務和產品、市場空間和業績增長可持續性、技術先進性、毛利率、銷售費用、應收賬款、預計負債等16個問題。
關于主營業務和產品,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用簡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語言說明各業務板塊、業務類 別、主要產品劃分的依據、對應關系及相互區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表現形式,核心技術在主要產品或服務中發揮的作用;(2)發行人各類別、板塊業務的發展 演變情況,發行人是否已取得從事生產經營的全部資質、許可、認證;(3)結合發行人部分業務類別為系統集成服務,報告期內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軟件收入的情況,說明是否屬于軟件企業。
吉威空間回復稱,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關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認定:指對信息傳輸、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過程中產生的技術問題或技術需求所提供的服務,公司主營業務符合上述表述。
根據當時有效的《關于印發<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工信部聯軟[2013]64 號)(以下簡稱“《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11]4 號),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于2013年9月29日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業務主體之一北京吉威數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頒發《軟件企業認證證書》(證書編號:京 R-2013-1032),于 2014年7月18日向公司前身北京吉威時代軟件股份有限公司頒發《軟件企業認證證書》(證書編號:京 R-2014-0621),上述證書未載明有效期限。
2015 年,《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 號)取消了“軟件企業認定”這一行政審批項目;同時,《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于 2016 年失效,各地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不再發放新的《軟件企業認證證書》。
自設立以來,公司始終以地理信息技術服務和遙感應用技術服務為核心業務,截至本問詢函回復出具之日,公司業務經營情況與取得認證時未發生重大變化。
公司按業務類型劃分為自有軟件銷售、軟件定制服務、數據技術服務及系統集成服務四大類。公司收入主要來自于軟件收入,報告期內僅自有軟件銷售及軟件定制服務收入二者軟件收入占比之和分別達到 79.66%、61.07%、85.51%、66.61%。
《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 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 號)享受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政策中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 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政策中規定,滿足下列條件的軟件產品,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政策:1)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2)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政策中明確表明,經稅務機關批準并取得了檢測證明材料、《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軟件產品銷售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非軟件產品銷售不可以享受上述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文件規定,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公司的業務類別可分為自有軟件銷售、軟件定制服務、數據技術服務和系統集成服務。
自有軟件銷售業務中銷售的主要產品包括各種工具軟件、系統軟件、平臺軟件及核心部件。這些產品是標準化產品。針對申請了軟件著作權、符合稅務政策的產品銷售,適用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
軟件定制服務是依據相關行業信息化系統建設需求而設立,以項目方式開展。
軟件定制服務中的各項目收入是根據合同需求進行定制化開發或服務,針對符合稅務政策的開發或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適用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軟件定制服務不是銷售軟件產品,因此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
數據技術服務是數據處理業務,包括遙感影像處理、地理信息加工、三維模型制作等生產型任務,以及面向管理和應用的數據建庫和統計分析任務。數據技術服務的成果是依據各項目的合同要求提供技術服務,不是銷售軟件產品,不能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政策。同時,由于數據技術服務提供的不是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服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
系統集成服務是公司自有或定制化軟件與第三方軟硬件系統及數據的集成。
系統集成服務中涉及第三方軟硬件集成的相關收入,不屬于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收入,也不屬于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服務收入,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
綜上,符合稅務政策的公司自有軟件銷售業務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符合稅務政策的公司軟件定制服務業務適用免征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2018-2021 年公司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軟件收入分別為 2,635.94 萬元、5,820.93萬元、1,231.87 萬元和 3,373.97 萬元。
公司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軟件收入與同期各業務類型收入金額存在差異,主要原因:1)非增值稅退稅收入主要是指除自有軟件銷售收入以外的其他三類收入,這三類收入不是銷售自有軟件產品,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2)公司按稅務要求,以當月開具發票的金額申報增值稅退稅,而財務確認收入時點與開票時點存在一定的時間性差異。
綜上,公司符合行業分類指引中關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認定,且公司在“軟件企業認定”政策取消前,取得了軟件企業認定資格。2018-2021 年公司銷售收入中僅自有軟件銷售及軟件定制服務收入二者軟件收入合計占比分別達到 79.66%、61.07%、85.51%、66.61%,公司的系統集成服務中除第三方軟硬件系統外,自主軟件部分均為軟件類收入。因此,公司屬于軟件企業。
關于最近一期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根據申報材料:發行人報告期外存在長期虧損,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 潤分別為-7,903.12 萬元、-2,575.59 萬元、3,519.99 萬元及-1,723.89 萬元。公 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未彌補虧損為偶發性因素,主要系報告期初未彌補虧損相對較 大及收入季節性影響所致。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報告期外長期虧損、報告期內除 2020 年末外報告期各期末發 行人均存在未彌補虧損的原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存在未彌補虧損為偶發性因素” 相關表述是否客觀審慎。
吉威空間回復稱,公司自 2012年11月19日以整體變更方式改制設立以來,2012-2015年實現盈利,2016-2017年虧損導致報告期初未分配利潤為負。公司 2016-2018 年虧損的主要原因系特種領域改革于 2015年年底正式啟動,公司原有主要測繪客戶并入新組建的某特種領域分支,機構調整較大,公司特種領域項目受影響嚴重,以及國務院于 2018 年進行機構改革成立自然資源部,并籌劃啟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公司較多客戶未在當年實際開展業務所致。公司報告期外不存在長期虧損。
2019 年,公司營業收入增長較快,一方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于 2018年年底啟動,公司承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相關項目,為公司 2019 年、2020 年收入帶來了一定增量。另一方面,公司面對行業需求的變化以及機構改革,除面向測繪地理信息、衛星遙感應用領域的專業部門及單位提供自主研發的專業軟件產品外,報告期內公司業務逐漸拓展至面向以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及其他政府部門等的行業信息化業務,公司自然資源及相關行業信息化自2019年起增長較快,并于2020年、2021 年逐漸上量。2019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2,575.59 萬元,主要系上一年度未彌補虧損較大所致,整體已有明顯減少。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負主要系公司業務季節性特征較為顯著,合同的驗收、結項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通常上半年業務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較小,凈利潤出現虧損所致。2021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 9,500.54 萬元,較報告期初已有明顯提升;同時,截至 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合同金額為 12,224.49 萬元,在手合同充裕,業績增長具有可持續性。
綜上,公司報告期外不存在長期虧損,報告期初存在虧損主要系以前年度公司業務客戶所屬行業或領域進行改革業務量較少所致。報告期內,隨著客戶完成改革開展業務逐漸頻繁以及公司業務拓展,盈利情況明顯改善且業績保持快速增長,2021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潤為正,已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且較以前年度及報告期初已有明顯提升,截至2021年6月末存在未彌補虧損為偶發性因素的有關表述客觀、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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