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國網財經12月30日訊 12月29日,青島銀保監局發布關于應建彬任職資格的批復。批復顯示,核準其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以下為批復具體內容:
青島銀保監局關于應建彬任職資格的批復
青銀保監復〔2022〕402號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應建彬任職資格審查的請示》(國壽人險發〔2022〕704號)收悉。經審查,應建彬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核準其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級分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你公司應當自做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實際到任履職,且未提供正當理由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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